根据蚌埠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助字〔2022〕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蚌埠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学助字〔2022〕19号)有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生代表评议小组查看申请资料、评议、打分、班级公示等环节,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对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进行公示: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见《2021-2022学年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困难生名单及认定等级见《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困难生认定情况统计表》。
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日起至2022年10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6153
办公地点:F楼11-13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2 . 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