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助字〔2024〕17号)文件精神,结合 《蚌埠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2024 版学生手册)要求,学院各班级认真组织开展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查看申请资料、评议、班级公示等环节,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对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困难生认定等级进行公示:
困难生名单及认定等级见《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困难生认定情况统计表》。
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6153
办公地点:理工楼南312室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