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蚌埠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学助字(2024)19号)文件精神,结合《蚌埠学院学生手册》(2024版)中《蚌埠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学院各班级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级公示等环节,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对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认定情况进行公示:
国家助学金名单见《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认定情况统计表》
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6153
办公地点:理工楼南312室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