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蚌埠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学助字(2024)19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学助字(2024)22号)文件精神,结合《蚌埠学院学生手册》(2024版)中《蚌埠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学院各班级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级公示等环节,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对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认定情况进行公示: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见《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表》。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6153
办公地点:理工楼南312室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