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励志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学助字〔2025〕74号)文件精神,结合通知评选条件有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研究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拟推荐戴强、李正荣两位同学参加2025年校级“励志之星”的评选,陈光宇、李俨杰、王凯、朱香雨、孟晴晴、曹志强共六位同学评选为院级励志之星。
现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5.5.20--2025.5.22),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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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理工楼南312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