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3年修订)文件精神,结合《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文件要求,我院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为保证测评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经过个人自评、班级测评并公示、学院复核后,现将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8日至5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地址:理工楼南312
联系电话:0552-3176153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5月8日
根据《蚌埠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3年修订)文件精神,结合《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文件要求,我院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为保证测评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经过个人自评、班级测评并公示、学院复核后,现将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8日至5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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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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